交警部门严查交通违法“不降温”
掌上梅州讯1月12日9时至13日9时,不降温全市公安机关开展“保平安、交警交通迎新年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第三次及“社会治安防控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百日行动”第五次集中统一清查行动。部门j9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查处酒驾醉驾、严查涉牌涉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不降温道路交通环境。
行动期间,交警交通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实际情况,部门在各高速路口、严查梅州城区、违法国省道沿线等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,不降温做到逢车必查、交警交通逢违必究。部门j912日晚上8点30分,严查记者跟随执勤民警来到梅城江北广梅路的违法临时检查点看到,摩托车超载和驾乘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现象时有发生,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检查时,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,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。
随后,记者来到梅县区人民南路临时检查点,执勤民警在发现一位驾驶摩托车男子有酒后驾车嫌疑,随即要求其停车熄火接受检查,后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,结果酒精含量为98mg/100ml,已经达到醉酒驾车标准。该名驾驶员告诉记者,当晚老板请吃年夜饭,喝了有一杯白酒,大约一两半,感觉没啥事,而且吃饭的地方离家不远,认为骑摩托车回家无大碍,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了。
在梅县区剑英大道临时检查点,执勤民警查处酒驾时,一辆外地牌照的小轿车驶近检查点,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。刚一走近,民警便闻到一股酒味,经对驾驶人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酒精含量为192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。
记者了解到,在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期间,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交通违法行为441起,查扣车辆100辆,查处酒驾、醉驾33起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安全意识、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秩序,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。
图、文/梅州日报记者:陈坚平
编辑:陈坚平
审核:李艳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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